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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明薰 2009年10月29日,聽說大法弟子在縣法院被非法開庭,我去了,很多同修也去了。邪惡看見,害怕了,到處打電話通知各地派出所。第二天,我坐車回家,下車後就有兩個邪惡緊跟我回到家。因為我帶了真相資料,害怕被邪惡發現,就配合了邪惡,登記了我家人的名字、住地村組等。老伴也怕我再被迫害,就給我簽了字,邪惡又拉了我的手按了手印。由於怕心嚴重,正念不足,我被邪惡鑽了空子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修去怕心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5/2150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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