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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彩鳳 我由於有怕心,在搬家時燒了五本《明慧週刊》。現在對自己的所做所為非常後悔,是因為自己沒有學好法,沒有盡到一個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責任。現聲明以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堅實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5/2150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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