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兆蓮

    2001年5月25日深夜,有6、7個公安人員跑到我家,非法把我帶到公安局進行審訊。由於我對法認識不足,學法不深,認為我暫時騙他們一下,回去還能煉,就寫了“保證書”,回來後我很後怕,因為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,還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現在聲明一切作廢。今後一定嚴格要求自己、勇猛精進、緊跟師父的正法步伐,起到一名大法粒子的作用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1/24101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