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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藍其湘 九九年7.20期間,因去省府上訪,被住地派出所和單位邪黨人員多次恐嚇,由於怕心和長期黨文化的毒害,我在寫“檢查”中,出賣了同修。當惡人污蔑師父時,我附和它們說了對師父不敬的話。邪黨規定黨員不許煉法輪功,我答應“不許煉就不煉”。現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9/2152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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