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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艷玲 我自從7.20中共迫害法輪功後,由於怕心,我讓女兒燒了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,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,犯了大錯,請求師父原諒,聲明作廢。以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跟師父回家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29/2152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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