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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志芳 我由於學法不深,在勞教所強行“洗腦班”寫了“三書”,還在單位寫了“揭批書”並所謂的“認罪、認錯”,一時走向了邪悟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大錯事,現在我認識到由於我的錯誤行為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在此我嚴正聲明以上一切不利於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,堅定修煉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1/241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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