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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熊烈香 一九九七年七月份,我做了一件不敬師、不敬法的事:由於孩子的工作問題,我一氣之下將貼在客廳裡師父的法像揭下扔在地上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,中共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功,由於我學法不深,怕心重,向邪惡交了三本大法書。這兩件事一直讓我愧疚、悔恨,我對不起慈悲的師父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過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2/31/2153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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