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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素華 9月下旬,我乘長途汽車,半路被檢查身份證,說我是煉法輪功的,於是被載回當地派出所。警察問我現在還煉不煉了等問題,為了不暴露資料,減少麻煩,我說的都是假話。警察寫了半篇紙,讓我看後簽字,我沒看內容就簽字、按手印了,給自己留下不應該有的污點,真是很不爭氣。嚴正聲明:我在壓力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努力學好法,儘快提高自己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堅定的跟隨師尊修煉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/2154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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