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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林霞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那時我十週歲,由於年紀小,對法認識不深,怕吃苦,就沒有堅持煉下去。在共產黨製造污蔑大法的天安門事件後,學校要求每位同學到老師面前說法輪功不好的話。我當時存了應付的心,說了幾句和邪黨報導相似的話,只不過把主語都改成邪教,邊說邊想反正法輪大法不是邪教。現在我已重回法中,特此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語和行為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/2154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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