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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燕 我從2001年7月份到2006年11月份,被中共邪黨非法關押在邪惡的派出所、洗腦班、看守所、調遣處和勞教所等處。聲明: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和所說、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廢。從新修煉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/2155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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