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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艷春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,二零零零年因到北京上訪被非法抓捕,因有怕心,向邪惡寫了“保證”,表示“不煉了”。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又從新走入大法中來,現聲明:我在看守所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5/2157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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