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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靜玉 我與世人講真相時,被惡人綁架,在非法審問時,由於自己法理不請,正念不足,在審問表上簽了字,被送拘留所關押十天,在不同程度上配合了邪惡,使警察對大法犯罪,特此嚴正聲明:所有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決心在今後修煉中多學法,學好法,修好自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6/2157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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