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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瑞英 2009年11月25日晚7點左右,派出所隊長帶領一幫人闖進我家搜走大法書、師父法像、法輪圖形、錄音機、mp3等,並強迫我照了像,按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當時順從邪惡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8/2158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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