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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娟 邪惡舖天蓋地迫害大法時,居委會的書記叫交書,我就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。二零零零年十二月,我被廠公安分局綁架,寫了一份“不煉功保證”。家人打來電話說“把屋裡的書(大法的)摔了,把那個(師父)法像也摔了”,當時我表示答應。二零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,我到一同修家,被邪惡綁架到派出所,邪惡問我“還煉不煉”,我不情願的搖了頭,違心的回答了一些不該回答的話,按了手印。我痛苦極了,真對不起師父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6/2163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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