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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燕雲 2010年1月11日 1999年10月30日中共邪黨出台了《x決定》。11月我在看守所內認真看了其內容。(其實這個決定是針對迫害大法弟子的),當時我對《x決定》的內容寫了一個“認識”交給公安x科,表了態。結果,反而被它非法判了一年半時間的勞教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6/2163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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