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瓊玉、袁蘭蘭 2010年1月12日

    最近給孩子安排工作時,派出所的邪惡人員讓我簽字:“說孩子不練習法輪功,父母也不練習法輪功。”我向邪惡人員開了此“證明”,在此聲明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7/216395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