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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毓萍 2010年1月13日

    九九年七二零那天,我到省委證實法後被當地派出所迫害,要我寫“不煉功”保證。當時我寫了一個“認識”,表示“不到外面煉功”。九九年十二月份,我到北京證實法後被迫害到看守所,邪惡強迫我寫“四書”,我用人的辦法又寫了一個“認識”。二零零零年,邪惡又強迫我寫“三書”,不然就送精神病院和洗腦班。當時我丈夫見我不寫,便像瘋了一樣,把我的脖子壓在鐵窗上打我。由於正念不足,我痛苦的寫了個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。我是一個大法弟子怎麼能妥協呢,這是一種恥辱,我邊哭邊回家,哭了三天三夜。我做錯了,對不起師父。嚴正聲明:以上妥協邪惡時所寫的“保證”、“認識”等全部作廢。按照師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點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8/2164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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