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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孔晶 2010年1月12日 零九年十二月末,我被警察找去問話,它在筆錄上寫著“我不習煉法輪功”,並讓我在筆錄上面簽字,我在紙上寫上了自己的名字。在最關鍵的時刻為了保全自己,我沒能證實大法,干了舊勢力高興的事兒,現在感到無地自容。我自己不知精進,縱容自己的惰性,三件事做的差。在此聲明:我給邪惡簽的名字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19/2165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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