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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魯淑英 2010年1月18日 我是在邪黨迫害前得的法,由於對法的認識不深,我學法修煉不精進。邪黨迫害後,在邪黨的逼迫下,寫了“不煉”的保證書。由於很少接觸同修,最近才在同修的幫助下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。在此特別嚴正聲明:自己過去所說、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話、不利的事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學好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2/2167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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