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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麗燕

    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,我被市刑警大隊非法綁架,並在同年的八月十五日送到監獄進行迫害。因為心中法裝的少,產生了怕心和求安逸之心,配合了邪惡。今天我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、不尊重師尊的話一律作廢。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4/2168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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