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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翟煥茹 2010年1月20日 1999年7.20當晚,我因和平上訪被警察帶到鎮政府,他們逼我寫“保證”,我沒有配合。丈夫(未修煉法輪功)迫於壓力,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代我寫了“保證”。這是我修煉中的污點,在此嚴正聲明:丈夫代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信師信法,加倍彌補過錯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5/2168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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