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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凡平 2010年1月11日 我在2003年11月份被惡警在家中非法劫持,被非法拘禁7年。因為學法不深,我在怕心和各種無形的壓力下,不情願的抄寫了所謂的“四書”等,做了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,給大法抹了黑。我要加倍彌補以前的過失,堅定走好以後的修煉道路。嚴正聲明: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與所寫的“四書”全部作廢。助師正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8/217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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