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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香 2010年1月22日 我不爭氣,曾經燒過師父的錄像帶、錄音帶、法輪章。二零零五年臘月十五日,村書記帶領四男二女闖入我家問我煉不煉了,煉就帶走。他們抬頭看見我家掛著師父的法像,叫我拿下來。由於學法不深,怕心太重,我就拿下來了,就這樣被他們都拿走了。我現在想想後悔莫及,嚴正聲明:向邪惡妥協的行為全部作廢。走好最後修煉的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9/2171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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