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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洪梅 2010年1月13日 2008年6月12日,派出所惡警在我家非法綁架我的母親,並恐嚇我,問我煉不煉。我以前身體有病,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,師父給我淨化好了身體,無病一身輕。可是在邪惡的逼迫下,我違心的說了:“不煉法輪功了”,真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的對不起大法的話徹底作廢。從今以後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1/29/2171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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