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秀珍 2010年1月27日 一九九九年秋季,我在邪惡看守所寫了“不學法、不煉功、不去北京”的保證。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,我交了大法書,對大法、對師父犯下罪。二零零零年出國前,我又寫了“不學法、不煉功”的保證。二零一零年一月,我被派出所綁架,說出了同修的住址和家庭情況,出賣了同修。我對師父、對大法犯下了罪,真是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。嚴正聲明:以前給邪惡所寫的“保證”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/21735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