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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聚民 2010年1月18日 自一九九九年7.20當天,我家的同修被邪黨非法綁架,邪惡之徒在我家非法抄家,把所有大法書和煉功帶、師父的講法錄音帶和師父法像搶走了。我在家整理時,發現還有幾本大法書,由於平時學法、煉功不紮實,有怕心,就將大法書燒掉了,並寫了所謂“悔過書”,說“不煉了”,給大法抹了黑,給自己造成深深的悔恨。嚴正聲明:以上本人所有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從新修煉大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2/2174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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