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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洪延春 2010年1月13日

    在近期的《明慧週刊》上,同修的一篇交流文章中有這麼一段話:“有的同修自己雖然沒有寫過『五書』之類的東西,但是迫害中由家屬代寫過,這些也都應該聲明並予以糾正,不要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任何污點。”我就屬於同修說的這種人。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間,邪惡的“610”惡警叫我上班的兒子帶回一張條子,上面寫的大意是:“你為甚麼要煉這個功?以後有甚麼打算?”我當時寫了一篇《我的感想》,大意是寫我從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以來,身體健康了,原來多病的身體現在一身輕,而且思想得到了昇華,知道怎麼樣在社會上做好人,這麼好的功法我當然要堅定的修煉下去,等等,當時交給兒子送去了。過了幾天我問兒子交的情況,兒子說我寫的那些根本通不過,兒子自己按照邪惡的要求代我重寫了一份交了,才沒有事。當時兒子代我具體寫的甚麼內容我也沒有細問,實際上是自己對這件事默認了,承認了邪惡的迫害,給大法抹了黑。現在想起來,這是自己在修煉路上有漏,作為一個修煉人,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來說,這是一個很大的漏,是私心和怕心的體現,而且自己的私心還讓未修煉的兒子造了業,這離師父要求的修煉成無私無我的正覺差遠去了,這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大污點。嚴正聲明:我兒子當時代我寫的東西完全作廢,堅決不予承認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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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3/2174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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