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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鳳蘭 2010年1月24日 1999年7月29日,我因在山上煉功被誣告,被綁架到派出所。當時我處於帶煉不煉的狀態,沒有看過幾遍《轉法輪》,法理不清,所以邪惡讓我交書時,我就交出去一本書。這是對師父、對大法的不敬,是在犯罪,我痛恨自己,請求師父原諒。當時我在拘留所呆了一天一夜,因有怕心,惡人問我還煉不煉時,我就違心的說:“回去打太極拳”。其實這也是在承認舊勢力的安排。通過學法,我逐漸成熟了,今後我要精進實修,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過失,向內找,修好自己,同時救度更多的眾生,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4/2175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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