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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代秀 2010年1月30日 我於2008年8月19日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到本地拘留所,後被送往勞教所關押一年三個月。在此期間,我被惡警強迫說了師父的壞話,寫了“三書”,並接受了洗腦。我很難過,感到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回到大法中來,加強學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4/2175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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