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明德 2010年2月1日 2009年9月22日,我被中共惡黨610、國保大隊非法劫持到洗腦班迫害。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修煉不精進,在邪惡的逼迫下沒有正念,產生了怕心,違心的寫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書面“認識”。我內心非常痛苦後悔,嚴正聲明:所寫的所謂“認識”全部作廢。我決心從新修煉,認真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6/21760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