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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忠 2010年2月2日 我在派出所和拘留所的邪惡迫害下,做了違心事。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和在“處分”上的簽字,以及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話一律作廢。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過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7/2176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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