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永春 2010年2月3日 2008年7月,我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半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進勞教所後,接受了邪悟的理,對師尊的法理產生了疑惑,寫了“三書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經師父的點化,我漸漸明白了。嚴正聲明: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,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從新回到大法中修煉,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8/21774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