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洪蓮 2010年1月23日 九九年邪惡迫害大法的時候,單位領導找我,讓我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我沒有動筆,可單位領導代我寫了,讓我簽名,我就簽了。另外,我還交過三本大法書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緊跟正法進程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8/21774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