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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亦凡 2010年2月4日 九九年“七二零”,黨迫害法輪功時,由於自己正念不足,在所住地的警察及居委會的迫使下,交出了一本《轉法輪》及師父的法像,做了對師父和對大法不敬的事,我時常痛悔自己的所為。由於我不是在戶口所在地居住,居委會時常讓填一些表,幾年前居委會讓填寫一份關於小區衛生環境的意見表,我看沒有甚麼關於煉功的內容,煩他們糾纏,就給簽了,簽了後一直就感覺不對,這是邪惡對修煉者變相的迫害,簽了就是變相的承認迫害,這是自己在修煉的路上漏洞,是自己私心和怕心的體現。通過學法,向內找,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的背離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過失,堅定實修,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9/2178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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