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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華秀 2010年1月12日 未修煉前週身是病,我有子宮癌、鼻癌、胃寒、風濕病等病,面黃肌瘦。我於1997年12月7日得法,開始修煉法輪功。2002年4月,被邪黨洗腦15天,到2006年農曆7月12日,交給邪黨1000元,當月15日又被邪黨抓去洗腦15天。所有我以前不管是所說的和所做的、所寫的、所做的錯全部曝光,統統作廢。我不承認這場迫害。從今天以後我堅定修法輪大法,信師信法,這部大法給我第二次生命,我永世不忘師父的慈悲。我永遠跟著師父走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9/2178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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