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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艷春 2010年1月26日 我一九九四年有幸得法,在一九九九年大法遭到誹謗後,我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勞教一年半。當時由於學法不深,有怕心,在勞教所寫了“五書”,也寫了背叛師父的揭批材料,還簽過字,做了大錯事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的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,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9/2178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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