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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淑梅 2010年2月5日 我是九八年走進大法的,身心受益匪淺。九九年“七•二零”後,因邪惡的逼迫和單位領導的壓制,我不修煉了,被迫交出《轉法輪》和師父在各地講法書,以及師父法像、法輪圖章,寫了“保證書”,表示“以後不再煉了”,犯了不可饒恕之罪。我對不起苦度眾生的師父和大法。在師父的點化和同修的關懷下,我從新走進了大法修煉,由衷感謝偉大慈悲的師父再次恩賜我修煉的機會,我一定好好把握,堅修大法到底,不負恩師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說、所做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聽師父的話,努力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1/2179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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