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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賀愛花 2010年2月4日 我是98年得法的,因學法不深,有很多人心沒去,於2004年被邪惡迫害,非法判刑四年。在獄中,我被迫寫了“三書”,當時是以別人代筆為由,順水推舟,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。回來後通過學法,我深刻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1/2179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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