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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昌平 2010年2月6日 二零一零年一月中旬的一天,我家突然闖進兩個警察,逼迫我在所謂的“保證書”上簽字。我拒簽,他們就恐嚇我:“如果你不簽字,就把你帶走關進小號”。因為學法不深,有怕心,我在邪惡的威逼恐嚇下,違心的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被警察逼迫恐嚇所簽的字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正念正行,助師正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2/2179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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