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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艷春 2010年2月8日 我在2008年3月被縣公安分局非法綁架到看守所,一週以後,被送到洗腦班。惡警用欺騙的手段把我的婆婆和孩子騙到洗腦班,用傷害孩子的手段來向我施加壓力,加劇我精神上的痛苦。在邪惡的高壓逼迫下,我寫了“三書”,說出了自己的經歷,也牽連到其他同修,邪惡把這一過程做了錄像。我痛悔不已,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同修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恥辱,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3/2180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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