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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林霞 2010年2月10日 當我還不是一個修煉人時,有次和母親(大法弟子)出去發真相資料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抓進當地派出所。我在壓力下簽了字,配合了邪惡。現在我已走入大法修煉中,嚴正聲明:以前的簽字作廢。我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5/2182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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