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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繼華 2010年2月12日 2001年3月,我在邪黨的勞教所裡,在惡警的逼迫下,在一張上面有誣蔑大法的紙上,“摁了手印”,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那是在高壓迫害下做的,不是我的本願,聲明全部作廢。我今後要彌補過錯,好好修煉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7/2183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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