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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鄧立芳 2010年1月11日 我於九八年喜得大法,在二零零六年七月被當地“六一零”非法綁架,進行強行洗腦迫害。由於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我在舊勢力與邪惡的高壓迫害下,違心的向邪惡寫了“悔過書”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“悔過書”作廢;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直到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8/2183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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