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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淑賢 2010年2月13日 邪惡非法迫害時,惡警拿師父畫像叫學員踩,誰不踩就抓人。在惡警逼迫下,在怕心執著下,自己違心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,現在非常痛心。在此對自己的罪行做懺悔聲明:我對師父不敬的行為作廢。今後一定堅修大法,敬師敬法,彌補過錯。我要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師父回家。法輪大法好!真、善、忍好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8/2183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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