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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青來 2010年2月2日 我是98年11月份得法的,99年7.20時在邪惡的迫害下,被迫寫下“悔過書”。2006年,在師父的呵護和同修的幫助下,我從新走向修煉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;所寫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隨師把家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8/2183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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