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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而禮 2010年2月13日 2010年1月在勞教所,由於持續遭受邪惡的酷刑折磨,我違心的被迫“簽了字”。做下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現特此聲明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過失,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18/2183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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