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金春 7.22事件後,在邪惡勢力的高壓下,我交了幾本大法書和煉功帶。不久我去北京護法,途中在南昌被邪惡之徒抓住,非法關押了17天,後送回當地拘留所,邪惡之徒多次找我家人勒索“罰款”共9000元。我在邪惡寫好了的保證書上簽了名蓋了手印達8次之多。還有我不慎替別人燒了大法資料幾十份,這雖不是我本意,但也是做了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,沒有維護好大法,我非常痛心,這是我學法不深,不堅定的表現。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不利於大法的所有言行一律作廢,並從此以後珍惜自己的修煉機緣,抓緊洗清自己的污點,挽回損失,重新成為堂堂正正,金剛不破的大法弟子,我要在正期間講清真相、加倍彌補自己的嚴重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元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2/2/24227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