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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芝 2010年1月26日 我是1997年得法的。由於一開始學法不深,對於師父叫做的三件事理解不深,我把出去講真相、發資料認為是人的做法,把300∼400份真相材料燒了。通過不斷的學習師父新經文,我認識到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是在家修自己,而是肩負著救人的責任。每當回想起這件事,我都痛心的無法言表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作廢。從今以後我要多學法,學好法,向內找,精進、再精進,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,彌補自己的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21/218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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