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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榮華 2010年2月16日 在所謂的“六十年大慶”期間,居委會和派出所曾派人挨家挨戶強制填表,“保證”不幹甚麼甚麼。由於當時沒重視,我在來人的溫言軟語下,不經意的在表上簽了字。現在回想起來這不是在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嗎?我大錯特錯了,又在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嚴正聲明:當時的簽字徹底作廢。洗刷污點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21/218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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