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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香 2010年1月17日 2009年9月11號,公安處和市國保惡警來我家抄家,我在被沒收大法資料的單子上簽的字,聲明作廢!今後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10/2/21/218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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